关于四川光华学院招生计划 新增调整奖励办法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6-05-18
关于四川光华学院招生计划
新增调整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公司、新公司股东代表、居间公司:
为加快推进四川光华学院招生计划的进程,贯彻落实招生计划任务,努力清理债务关系把此项工作尽最大力量办好抓牢。在前期开展招生会议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广听各位参与招生工作同仁意见和建议,据股东会议多次商讨改革奖励措施,争取到利益点解决招生工作实际困难,促进招生计划更好更快发展,现决定继续实施原“招商引资、招商引校奖励办法”再新增一项奖励办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奖励办法内容
在维持原“招商引资、招商引校奖励办法”不更改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以合法途径不论任何渠道和方式每招收一名学生(以缴纳全年学费入账为标准)即返奖励金额1000元人民币/每人,无人数上限。
二、适用范围
全体债权人均可参与,能有效填补大英光华学院本年度3000名生源缺口,重点解决招生关键问题。
三、联系方式
小金:15183277743
Email:362397139@qq.com
附件:招商引资、招商引校奖励办法
望广大债权人相互转告,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四川腾飞光华实业有限公司
国安债权债务处置工作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四川腾飞光华实业有限公司
招商引资、招商引校的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的发展,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公司招商引资、招商引校、招商引企工作上的水平,根据公司董事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招商引资、招商引校、招商引企的单位和个人,以资金到位金额和到位时间为准,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吸引投资的奖励标准
1、对吸引资金投入光华学院大英校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投资额度,奖励资金到位总额的1%(包含佣金和中介费)。
2、对招商引校到光华学院大英校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对方校区建设进度一次性奖励对方投资总额的1%(包含佣金和中介费)。
3、对吸引资金投入光华学院大英校区商业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投资额度,奖励资金到位总额的1%(包含佣金和中介费)。
第三条要严格执行奖励审批制度。
1、凡涉及引进资金的,待资金落实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标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由财务部门予以实施。
2、凡涉及引进项目的,待项目实施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标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由财务部门予以实施。
第四条此次奖励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五条本奖励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